关于开展2010年度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就2010年度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年度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2009年12月底以前取得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
二、年审时间:2010年2月1日—3月10日,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将按照《新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资质。
三、年审提交材料: 各有关单位需向自治区软件行业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1.《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表》(可从www.xjetc.gov.cn网站最新公告处下载,见附件)二份及电子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
四、年审要求:根据《新办法》的要求,从2010年起执行新的企业资质审验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将给予降级处理。年审表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对系统集成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性审查,审验结束后,将对所有年审合格的企业进行资质证书(正本、副本)更换。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法规与规划处
联系人:刘昕 电话:0991-4523526
E-mail: fgghc@xjetc.gov.cn
自治区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吕文清 电话:0991-7793920
附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