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信息化办公室,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信息化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区信息技术应用的推广,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倍增”作用,提高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能力,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经研究,决定征集2010年度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地方抓特色、行业抓重点”、务求应用实效的原则,统一组织所属地方或行业内的信息技术应用单位做好今年“倍增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主体应是信息技术应用单位;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政策导向,主要包括:
1、坚持可持续发展。节能降耗,防止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2、生产过程控制信息化。提高劳动生产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
3、企业管理信息化。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申报的项目应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有典型推广意义、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好。
(四)申报项目必须有技术应用开发。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通过技术改进使其成为适合自己的技术,从而提高生产水平。全部引进项目不属申报范围。
(五)项目投资中必须有部分银行贷款。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
(相关信息在经信委网站公告栏查询:http://www.xjetc.gov.cn)
(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8日。
联系人:张金山 张静
联系电话:0991-4523525/4543760
邮 编:830000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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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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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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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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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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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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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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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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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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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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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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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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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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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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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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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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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要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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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销
售收入 |
万元 |
利润
总额 |
万元 |
利润
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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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万元 |
资产
总额 |
万元 |
资 产
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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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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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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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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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万元 |
自筹
资金 |
万元 |
贷款
额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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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来源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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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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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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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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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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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及附件内容应真实、简要。
附件2:
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
可行性报告
项 目 名称:
申 报 单位:
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单 位 传真:
填 报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
一、概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目标、实施期限;
(二)申报单位概况:单位简介、经营状况;
二、项目实施条件分析
(一)管理水平:高管和项目经理资历背景、管理制度;
(二)技术保障: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情况,工程技术人员及构成,计算机、软件、自动控制等信息化相关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三)基础条件:项目实施的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情况;
(四)财务状况;
(五)其他保障。
二、项目分析: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国内外同类型项目比较分析;项目实施对研发、生产、经营、管理、产品等方面改造和提升效果;
(二)项目实施目标和主要内容;
(三)项目协作单位:协作单位的概况及技术优势;与国内外同类系统或产品在性能、价格、服务等方面的比较分析;
(四)项目技术方案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五)项目设备选型及系统:项目实施硬件、软件和服务分析;
(六)项目完成期限、阶段计划及考核目标;
(七)项目预算、资金来源。
三、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计算投资成本、投资回收期、财务赢利、清偿能力、以及对项目单位生产管理等促进作用;
(二)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在地区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的先进性,推广和示范价值,促进社会效益提升等方面;
(三)风险分析(政策、法律、市场、技术、运营、财务等方面)
四、其他方面分析
五、可行性研究结论及建议
六、附件: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二)申报项目前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三)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四)与技术协作单位合作证明文件;
(五)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文件;
(六)企业信用证明文件;
(七)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