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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经信委8月份主动向服务对象征询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的答复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今日点击率:0次 | 总点击率:0 字体:      

  

7期(总第7期)

自治区经信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6

 

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动向服务对象征询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经信效能办[2011]19号)要求,8月份,我委向自治区部分企业和单位主动征询问题、困难和对我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征询到的意见、建议根据职能进行了任务分解,以《效能督查通知》的形式印发委属有关单位、处室办理。

现将答复意见印发你们,并请你们对我委有关单位、处室的主动征询工作、服务态度、答复满意情况给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自治区经信委效能办。

在此,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8月份主动向服务对象征询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的答复意见

 

联 系 人:       茹克亚·阿合买提    王才德

联系电话(传真):(099145262524518925

 

 

 

 

自治区经信委效能办(代章) 

一一年十一月三十   

 

 

抄送:委领导

委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附件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8月份

主动向服务对象征询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的答复意见

 

1、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信息十分闭塞,建议经常召开信息化交流研讨会。

信息化推进处答复:信息化交流研讨会是加强各地、各企业之间相互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手段。近两年来,我们先后深入到9个地、州(市)组织了9期企业信息化的培训工作,同时召开企业信息化座谈会。今年12月下旬,根据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的工作安排,拟定在克拉玛依市召开全国“两化”深度融合工作现场会。届时,我委也将组织克拉玛依市的部分企业参会。明年,我们将继续推进“两化”融合示范工程,加大企业信息化的培训力度,增加和扩大企业信息化交流座谈的次数和规模。

2、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引导建筑施工等传统管理模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推进处答复:我们计划将于2012年第一季度,前往贵公司,进一步了解信息化建设情况。同时,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调研,并重点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对接,研究和讨论推进我区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工作的发展思路和解决办法。

3、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树立一些典型信息化建设成功案例的企业经验进行推广。

信息化推进处答复:树立典型,并及时推广信息化建设成功案例,是推进我区企业信息化的一条有效途径。2010年初,我委启动“两化”融合示范工程。目前,在全区已确定和公布了62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同时,各地、各行业也涌现出了一批信息化典型应用企业,自治区经信委网站也有部分典型企业信息化案例。今后,我委将继续组织各地、各行业挖掘、总结和整理成功案例,并及时在自治区经信委网站上进行介绍和宣传,同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实地观摩等形式,加大企业信息化成功案例宣传和推广的力度。

4、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考虑到中小企业信息化大型服务商较少,而且杂乱不规范,建议扶持有实力的软件供应商,让他们做强做大。

软件服务业处答复:首先,贵公司提出的关于扶持有实力的软件供应商,使其做大做强的建议很好,对于扶持企业发展的问题,我们的一贯政策是扶优扶强,在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我们对有发展潜力、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都给予了资金支持。

其次,我们正积极推进新疆软件园建设,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提供产业集聚发展的基地。软件园不仅能为中小软件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更能够有力促进有实力的企业快速扩张,有利于培育形成龙头企业。

最后,我们也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4号),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差别化的优惠政策,促进我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跨越式发展。

5、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议主管信息化建设行政部门尽快建立行业信息化标准。

信息化推进处答复:《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厅科[2009]87号)明确了信息化行业标准的制定办法。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遵循“面向市场、服务产业、自主制定、适时推出、及时修订、不断完善”的原则,标准制定应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产业推进、应用推广相结合,统筹推进。第五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科技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负责行业标准计划编制、标准批准发布以及综合协调与监督指导工作。相关司局等单位分别负责所管领域标准的项目计划建议,标准起草、审查、报批、出版、复审、修改等管理工作。第六条: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应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机构和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

根据以上规定,制定行业信息化标准是自主制定,由工信部科技司统一归口管理,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发挥作用。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各行业自身的作用,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积极引导和协调。

6、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大力培养专业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

培训处答复:我委作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企业信息化培训和信息化专业人才知识更新。今年我委组织开展了农业信息化培训,举办了“信息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高峰论坛、信息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培训班、中小企业信息化培训班、纺织企业两化融合培训班等,8500多人次参加了信息化培训。在全区确定了179家中小企业作为信息化试点企业。积极争取支持,投入140多万元搭建了新疆企业网,主要突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化行业解决方案,向全区企业开展服务。组建了“自治区企业信息化”专家库。认真开展地州(市)级企业信息化培训工作,向全疆15个地州(市)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问卷调查,全面了解我区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资源计划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情况以及企业的具体需求。

2012年,我委将更加关注企业对信息化专门人才的需求,加强与自治区教育厅及有关高校的沟通与合作,加大信息化人才培养的力度,提高信息化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推动信息化人才培养合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同时将以我委所属的计算机培训中心和信息中心等为基础,积极建设自治区信息化人才培训基地,引进专业人才,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软硬件工具、项目外包、工业设计、专业培训等社会化服务。

感谢贵企业对我委工作的支持,如有人才培养、培训方面的需要,可与我委培训处直接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电话:09914523343  4523054

7、吐鲁番地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部门:经信委纸质文件多以邮政寄信传递,容易造成收发延迟,建议进一步优化纸质文件传输方式,采取电子传输模式

办公室答复:我委已安排开展此项工作。今年对我委网站(www.xjeic.gov.cn)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开辟了经济运行、园区管理、企业发展、两化融合、规划投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无线电管理等8个专栏,凡是我委最新发布的文件都会在第一时间上传至经信委网站相应版块,做到了通知、公告、信息、最新工作动态主动公开,一目了然,并允许在线下载,努力做到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为企业提供方便。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强经信委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纸质文件传输方式,努力建立起与企业之间更为通畅的信息渠道。

8、吐鲁番地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部门:建议自治区经信委作为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地州(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在调研的基础上,给予建设性指导。

信息化推进处答复:虽然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我区信息化主管部门,但对各地州(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中在机构、人员、运行维护资金等方面无管理职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的要求,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向自治区编办、财政厅和发改委等部门就地州市和县(市)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项目和运行维护资金等方面问题进行呼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区电子政务工作的发展。

9、吐鲁番地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部门:建议从自治区层面进行推动,建立操作性强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资金管理机制和硬性政策要求,确保地州市和县(市)项目建设和日常运维资金的落实。

信息化推进处答复:电子政务工作,作为我区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自治区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针对相关地州(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部门提出的上述建议,我委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的第四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和第十九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制定我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资金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确保地州市和县(市)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资金的落实。

10、昌吉市昌鼎工贸有限公司:建议在企业技改方面,加大和放宽扶持政策,大力支持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规划与投资处答复:

国家和自治区历来重视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国家设有200亿元的“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自治区有1亿元“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近年来自治区设立“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增加了“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技术改造。为支持我区新型工业化建设,2010年国家工信部专为我区制定了差别化的产业政策(促进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和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推动新疆新型工业化发展。

今后我委将以服务重点工业项目为抓手,支持一批竞争力和影响力强的龙头企业和配套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尽快形成具有示范性的企业群和产业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总量。

为更好地加强我委与企业的相互联系,更好地沟通了解情况,欢迎登陆我委的门户网站www.xjeic.gov.cn或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9914521014)。谢谢!

11、昌吉市昌鼎工贸有限公司:建议取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一企业2年后再申报项目的要求,每年有新项目的应支持。

企业处答复:非常感谢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关于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一企业2年后再申报项目的要求”,目前,没有文件要求同一企业必须2年后才能再申报项目。只是在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考虑到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资金实力有限,企业融资困难,很少有企业有几千万的资金同时上两个项目,为保证获得财政资金的项目足额完成投资、按期建设完工并投入生产,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量大面广,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额度有限,为引导更多的中小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使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到政府的资金扶持,因此获得资金的企业上一个项目建设完工并验收后,可以申报新的项目。

12、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希望在市场开拓方面为企业提供搭桥引线的帮助。

企业处答复: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一是组织参加国际展会。1、我委联合有关部门每年都在周边国家举办展览会,已分别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举办过展会。今年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办了2011中国新疆商品展览会。展览会合同意向总金额达4.1亿人民币。2、组织企业参加在阿联酋迪拜举办的中东电脑展,与沙特、阿联酋等国客商达成合作意向近百项,签订了五项软件开发合同,总金额达到2015万美元,实现了我区软件和服务外包出口的重大突破。

二是组织参加国内展会。1、组织企业参加了在哈尔滨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一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2、组织企业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北京)软件博览会,集中展示了我区多语种软件取得的成果,得到工信部高度评价;3、组织企业参加在上海举办的第十届上海工业博览会;4、组织我区56家企业、200余人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中小企业博览会,是历届参会人员最多的一年,并获得了优秀组织奖,三人被评为先进个人;5、组织企业参加了在大连举办的第九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我区展团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是组织参加区内展会。组织举办了中国·新疆节能环保与能源工业技术博览会,近百家企业参展,到会观众一万多人。组织举办“2011年中国·乌鲁木齐节能照明灯饰及电子电工技术展览会”、“2011年第十届新疆国际石油天然气技术装备展览会”,有力推进了我区企业产品交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13、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希望在职责范围内为外向型企业提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油地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

经济协调处答复:首先,我们认为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希望在职责范围内为外向型企业提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建议非常好,很有针对性,对促进物流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同时,对我们做好工作也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对此,我们表示感谢。经认真研究,现对以上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我委正在积极开展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积极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工作。近期,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指导和帮助外向型企业开拓市场。我委每年会同自治区贸促会和商务厅组织企业赴中亚国家参加“中国新疆商品展览会”,鼓励外向型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二是组织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组织国内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行业专家、学者,在北京召开专门会议,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进行了评审,目前,正在拟定《自治区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细则,该规划的组织实施必将对我区物流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指导自治区物流行业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好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评定了8A级以上物流企业,并在物流统计、技术合作、人才培训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今年8月中旬,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召开了第二次会员大会,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物流行业协会的领导和支持。四是给我委企业处、规划与投资处推荐了一批建议扶持的物流企业和项目,并积极会同自治区税务部门组织“两个100户”企业中的物流企业申报了国家物流税改革试点,帮助减轻物流企业负担。

另外,为进一步强化物流业的发展,今年8月,国家又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即“国九条”,我委目前正在酝酿制定“实施意见”,将进一步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为我区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

今后,我们将积极建立与企业沟通、交流的渠道,及时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物流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信息,并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也真诚希望企业随时提出需要我们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我们相信,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区的物流行业及企业必将有一个大的提升和发展,我们将和企业一起为共同的事业和目标而努力。再一次感谢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议继续加大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行业支持力度,更好地引导企业进行投资。同时,加强与企业间的联系,使企业能够了解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更好地引导企业进行投资。

规划与投资处答复:我委是推进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的综合协调部门,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发展,今年提出了“建设企业之家、服务跨越发展”的服务品牌。关于按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引导企业投资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也是我委的主要工作内容。具体从规划和产业政策方面简要介绍如下:

一、在规划方面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我委组织编制了以自治区“十二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为龙头,由石油和化学、钢铁、有色、装备制造业、汽车、轻工、纺织、建材等29个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指导“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发挥经济调控职能,引导社会投资和市场主体行为。

二、积极争取并利用好国家差别化产业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企业项目前期审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重点支持符合自治区经济发展需求项目建设。会同财政、发改、税务等部门尽快研究提出我区“两免三减半”和“西部大开发”等优惠政策及目录报国家批准;加强金融部门与企业和项目的对接,引导金融资本的投向并加强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宣传力度,为企业提供优质政策咨询服务;发布了自治区重点扶持的“两个100户”企业名单,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系统,开展了“两个100户”企业统计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召开《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座谈会和《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宣贯会,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今后我委将尽快发布各项规划,指导各产业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狠抓规划的实施,尤其是落实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的落地;突出科学规划引导,加强规划与投资相结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总量以服务重点工业项目为抓手,支持一批竞争力和影响力强的龙头企业和配套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尽快形成具有示范性的企业群和产业群。

为更好地加强我委与企业的相互联系,更好地沟通了解情况,欢迎登陆我委的门户网站www.xjeic.gov.cn或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9914521014)。谢谢!

15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信委扶持资金力度建议根据项目投资大小进行相应的调整。

企业处答复: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前期补助、贴息或投资补助等方式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前期补助、贴息和投资补助都是以项目投资大小和专项资金总量来衡量支持资金项目数量,基本以一年贷款利息为基础安排补助资金,再考虑行业、地区的差异,做适当地调整。

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每年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根据专项资金总量和各地州(市)申报的项目投资额大小初步确定资金扶持区间,给予不同的扶持额度,再考虑行业、地区的差异,在区间范围内给予适当调整。

16、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城建公司节能保温砌块项目外网电力的配套问题。为解决该项目用电需要,企业出资实行西磺线同塔双回改造工程,一回供项目,一回供下游单位。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新线路245塔位的基础施工受2户居民阻挠,电力专线工程未能正常运转。不但项目正常生产与用电安全无法保障,还会影响到下游煤矿等高危企业的用电问题。本项目用电专线在农十二师104团土地,经企业多次与104团、农二师协调,但未能得到解决。电力系统也因无执法权而无能为力。因此,建议自治区与兵团农二师协调解决该项目用电问题。

电力处答复:首先感谢你们对线路建设提出的建议,经慎重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西山陶瓷厂分两期建设的花砖生产线,新增用电容量17500KVA,乌鲁木齐电业局同意你公司出资对35KV西磺线18#杆前线路进行同杆双回改造(属用户自建线路),我们认为十分必要,可加快保温砌块项目的实施,促进企业发展

二、你公司委托的电力安装公司在进行线路改造施工中遭遇原兵团煤焦厂职工易正伟、王炳州阻拦,其原因是改造线路5#杆塔基座距易正伟房屋地基只有3米距离(其房屋距35KV西磺线原线路6#杆基座只有7),改造线路4#杆塔基座距王炳州房屋地基只有1米距离(其房屋距35KV西磺线原线路5#杆基座只有5),由于两户居民房屋都是1993年建设,20043月取得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证及相关规划手续,属于合法建筑物,应当受到保护。

三、鉴于你公司出资改造的同杆双回线路产权属公司所有,按照《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规定“改建或者扩建电力设施,应当与周围现有建筑物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确需迁移建筑物的,应与建筑物所有人协商,予以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可以参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执行,也可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对补偿事项进行评估后,按照评估标准给予补偿”,建议你公司先与两户居民进行协商,妥善处理补偿事宜。或由乌鲁木齐市经委进行协调,尽快达成一致意见,使35KV线路改造工程顺利进行。我委将密切关注此事,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17、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陶瓷厂公房拆除工作中的问题。新疆城建公司重组原建材陶瓷厂以后,承建了原建材陶瓷厂解危解困职工住宅小区444户住宅工程。2009年底444户职工迁入新居后,应搬空旧房并交给建材行办拆除。但由于5户居民在搬入新居后拒绝交出旧房,并提出拆除补偿要求,阻挠拆除工作进行。导致厂区整体规划和建设不能正常进行,也影响到企业投资4亿元的节能保温砌块项目的基本建设和正常生产。建材行办曾向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对此类问题暂不予以受理。因此建议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住建厅、乌鲁木齐市政法委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协调解决。

建材行办答复:原新疆建材陶瓷厂于2005926日宣告破产。200759日,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摘牌取得其工业用地及地面资产,20071217日破产程序终结,原新疆建材陶瓷厂的破产工作顺利完成。

企业破产后,为解决400多户仍然居住在危旧平房中的职工住房问题,我办党委本着对国有破产企业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承担责任,经过多方协调,在自治区有关领导的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最终批准在原新疆建材陶瓷厂非经营性土地上新建10栋解危解困房。工程由收购单位新疆城建承建,住户按每平方米850元集资,不足部分由新疆城建承担。工程于20085月开工,20098月竣工,2009年底住户全部迁入新居,彻底改善他们生活居住条件。

建房前,我办就和每一位集资搬迁户签订了《集资建房及搬迁协议》。20099月份,分房时与搬迁住户签订了《搬迁承诺书》(所有住户承诺迁入新房后无条件退还原居住公有平房),但陈应俊、黄艺林、张友元等个别人搬入新居后,为了自己的不正当利益,极力阻挠公有平房的拆除,在社区非法收取搬迁住户200-300元集资款作为活动经费,到处上访,在社区不断进行煽动,要求补偿。同时,煽动不明真相的职工群众阻碍新疆城建节能保温砌块的生产,严重影响了新疆城建的正常生产经营,致使新疆城建收购土地和我办土地上的危旧平房无法拆除,新疆城建对收购土地的规划和开发不能如期进行。

为此,我办作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并邀请自治区住建厅的同志到社区召开座谈会,答复职工群众的疑问;协调沙区政府、西山街道办事处、建陶社区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居民代表会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西山街道办事处还聘请律师深入社区了解情况,从法律的角度做工作;向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公房拆除问题,但因种种原因法院不予受理。

201048,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白志杰同志的指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王永明同志亲自安排经信委信访办和我办对原新疆建材陶瓷厂部分公房(平房、小二楼)拆除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上报了《关于原新疆建材陶瓷厂部分公房(平房、小二楼)拆迁问题的情况报告》。

今年9月,一份201198日非法印制的《中国改革报》第四版刊登了一篇《360多户居民的拆迁补偿谁来补?》的文章,内容涉及有关该企业住房拆迁等问题,其内容报道严重失实,很具煽动性。该报在社区职工群众中广泛传阅,反映强烈,造成了社区职工群众的思想混乱。我办发现此问题后,与新疆城建及时将上述情况报告乌鲁木齐市委已批转沙区调查落实。

原新疆建材陶瓷厂的平房无法拆除影响新疆城建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我办近两年来已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仅靠我办的力量已无法解决。我办将积极配合经信委、协调住建厅、乌市政法委和拆迁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详细核查事实真相,确保建陶社区的稳定和新疆城建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彻底解决此问题。

18、新疆石油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在哈国希望油田转油站EPC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哈国签证政策变化、运输压力等多种困难,建议协调解决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便于企业产品出口运输(新疆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经济运行局答复:近年来,受哈萨克斯坦多斯特克口岸铁路换装能力严重不足、通关效率不高等多种因素制约,向西出口铁路运输十分紧张,时常出现出国货物滞留积压现象。为此,我们积极争取铁道部给我区预留一部分出口运力,以满足区内企业出口运输需要。

请你们将2012年需要出口的货物分品类、装车地点按月度反馈给我们,我们将及时协调铁路部门,纳入铁道部预留计划,统一平衡安排。另外,关于哈国签证政策变化问题,我们也将积极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19、新疆石油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请协调自治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疆内企业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政策保护,在工程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保证新疆的企业有充足工程量。

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针对上述问题,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支持新疆企业加快发展,对新疆本地企业发展给予了许多政策倾斜。支持新疆本地企业加快发展是自治区经信委的一项重要职责,但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不在经信委职责范围。对贵企业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先采用本地产品、优先支持本地企业承揽项目工程的决策建议,并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今后我们将继续支持新疆本地企业在新疆大发展、大建设的进程中,赢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

20、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调相关机构提升企业资质。目前国家正大规模的对水利、铁路、公路养护进行投资,水利水电、铁路、公路市场较为丰富,因此,较低的资质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要开拓疆内外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就必然要实现企业资质资格的高标准和多种化。因此,请协调相关部门为发展中的企业开绿灯,将企业资质等级提升起来。

企业处答复:首先感谢企业对开拓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参与。目前新疆正处于大发展、大开发的好时期,需要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开发、建设新疆。因此,为使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新疆大开发、大建设,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我们将贵企业提出的帮助企业提升交通资质的建议转给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向国家交通运输部反映,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今后我们将积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沟通,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同时,建议企业加快发展,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尽快达到国家资质的标准和条件,为开发、建设新疆作出积极的贡献。

21、新疆石油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议对企业改制上市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为能使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上市目标与任务,希望将改制后的企业列为上市培育对象,确定专人进行专项辅导,制订上市工作计划,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做好基础辅导工作,在2-3年内达到企业培育上市目标。

企业处答复:按照企业上市辅导工作职能我委已将贵企业的建议转给了自治区金融办、银监局,建议按照上市辅导有关政策对该企业上市辅导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积极与自治区金融办和银监局沟通,及时了解企业上市辅导有关情况。同时建议企业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争取尽快达到上市辅导条件,实现在23年内上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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