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明电
发往:见报头 签 批:李石新
等级:急 新经信传〔2011〕78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
食品安全和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
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1]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和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11]13号)及自治区食安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两节”时间长,人员流动大,食品消费集中、群体聚餐激增,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时期。各地、州、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要在当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统一部署下,站在维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要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原料、生产、设备、安全、营销管理和产品追溯等基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二、有序组织生产,确保市场有效供给
结合经济运行动态和市场需求变化,指导企业按照“两节”期间市场消费特点,科学有序组织生产,主动调整和改善供给,保障货源充足、质量安全,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两节”期间的消费需求。要加强与原料产地及能源、运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协调好产品原料、能源、运输等生产要素供应,帮助企业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成本控制,稳定产品出厂价格;加强与农业、商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稳定原料收购、储存、生产、流通环节的工农、工商关系,完善市场功能,促进产销衔接和区域调节,有序组织协调好“两节”期间的食品生产,全力保障有效供给。
三、加强运行监测预警,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两节”期间,各地、州、市经贸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责任。要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同时要加强消费品生产、销售、库存及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及时掌握产品产销存运行动态和价格变化情况。要指导生产企业做好应对冬季极端天气及突发事件下保障大宗消费品供应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生产现场、设备和库房等生产设施设备防压、防潮、防冻等安全管理,有效防备异常气候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要健全应急保供机制,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正常生产和市场供应。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行业氛围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普法和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树立“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第一、生产者对消费者负责”的行业新风,营造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经信委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