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新经信技改[2010]81号
关于申报2010年第一批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财政局,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各有关重点企业:
根据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安排,2010年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已编制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经贸委根据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及本地区发展规划,按照《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申报2010年第一批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为做好2010年第一批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
2、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本地区优势资源转换、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具有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当地工业经济发展。
3、原则上从列入自治区技术改造导向计划中选择项目。
二、申报项目企业应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表格用EXCEL软件制作。按项目概要大纲提供文字材料,已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提供项目可研报告(电子版)。
同时企业制作多媒体幻灯片(powerpoint),主要内容为,利用图片及文字介绍企业现状,包括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生产设施、技术装备和建设项目情况和发展思路,时间在10分钟以内。
三、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要认真审核本地区项目,申请贷款贴息补助的项目要落实银行贷款。原则上每个地区申报项目不超过10项。由经贸委(经委)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并汇总填写《2010年各地申报自治区技改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自治区经信委技改处、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各一份,电子版通过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专网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进行上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3月30日。
五、有关上报材料的附件(1、2、3、4)及2010年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可从自治区经信委网站(技改投资栏目下的工作动态)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xjetc.gov.cn)。
六、联系方式
1、自治区经信委技改投资处
联 系 人:白 桦 吴 剑
联系电话:0991-4521014 4523759
传真电话:0991-4523005
电子邮件:jxwjgc@xjetc.gov.cn
2、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联 系 人:范云霞
联系电话:0991-2816324
传真电话:0991-2826453
附件:1、
企业情况、项目情况、专项资金汇总表表.xls
2、
项目编制大纲.doc
3、
2010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投向.doc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